市自然资源局:
你局《关于茅台镇卢荣坝村2020-C-1-9-A地块等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有关问题的请示》(仁自然资呈〔2020〕484号)收悉。经市人民政府六届103次常务会议暨2020年第21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,原则同意请示事项,现批复如下,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抓好落实。
(一)挂牌出让茅台镇卢荣坝村2020-C-1-9-A地块、茅台镇卢荣坝村2020-C-1-9-B地块、大坝镇2015-C-1-17-1号地块,出让面积分别为17285.88平方米、10985.72平方米、6239.67平方米,单位地价分别为每亩106.27万元、20.33万元、74.2万元,茅台镇卢荣坝村2020-C-1-9-A地块按评估总价取整2756万元作为挂牌起始价、茅台镇卢荣坝村2020-C-1-9-B地块按665万元作为挂牌起始价、大坝镇2015-C-1-17-1号地块按评估总价取整695万元作为挂牌起始价。该出让价格已包含耕地占用税,但不包含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和应缴国家规定的其他相关税费。
(二)出让用途:茅台镇卢荣坝村2020-C-1-9-A地块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,茅台镇卢荣坝村2020-C-1-9-B地块为广场用地,大坝镇2015-C-1-17-1号地块为商业兼容居住用地。
(三)出让年限: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40年,广场用地50年,居住用地70年。
(四)出让条件:按土地现状条件出让,地块内涉及地上(下)含强弱电及其他管道、管线、管网、树木等由土地竞得人负责按相关要求迁改、迁移,所有费用自行承担。
(五)出让要求: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仁怀市自然资源局《关于茅台镇卢荣坝村2020-C-1-9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》(仁自然资规设〔2020〕299号)、《关于仁怀市大坝镇2015-C-1-17-1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》(仁自然资规设〔2020〕307号)设定的各项指标进行建设,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条件,不能私下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。
(六)履约保证金:3宗地均按挂牌起始价的50%收取。
(七)土地出让价款的缴纳:自签订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后,买受人须在30个日历日内全额缴清土地出让金。
附件:1.茅台镇卢荣坝村2020-C-1-9-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
2.茅台镇卢荣坝村2020-C-1-9-B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
3.大坝镇2015-C-1-17-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
2020年12月3日